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非法采礦區礦山地質環境修復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平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對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非法采礦區礦山地質環境修復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參加磋商并提交密封響應文件。
一、項目編號:ZCXMHP2024CG0804
二、項目名稱: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非法采礦區礦山地質環境修復項目
三、預算金額(招標控制價):人民幣3735213.32(大寫:叁佰柒拾叁萬伍仟貳佰壹拾叁元叁角貳分)。最終金額以相關職能部門評審為準,報價高于本預算金額(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響應供應商應對項目內所有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否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
六、采購項目內容及需求 (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預算金額(元) | 工期 |
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非法采礦區礦山地質環境修復項目 | 詳見第二部分《用戶需求書》 | 3735213.32 | 45個日歷天 |
1.采購人的具體采購需求:詳見采購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2.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5)《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6)《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七、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聲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聲明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資格聲明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響應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提供資格聲明函)。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資格聲明函)。
2.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沒有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規定條件供應商,提供兩個網站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頁面打印件或截圖;(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磋商;(提供資格聲明函)
4.具有省林學會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丙級或以上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參與的供應商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7.已成功購買本項目采購文件的供應商(提供報名回執)。
八、獲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資格的響應供應商應當在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期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時止(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價¥200.00元/份(人民幣),售后不退。
1.聯系人:余小姐,聯系電話:0762-5887933
2.購買磋商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與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如是法定代表人報名,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購買人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備注:以上報名資料用A4紙復印按序號裝訂成冊,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提交的證件資料的核對,不代表其投標資格的確認。供應商的資格最終以磋商小組根據其響應文件中提交的相關資料作出的評審結論為準。
八、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當天上午9:30時開始受理磋商文件遞交,逾期概不受理)。
九、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和平縣陽明鎮平安大道南側平安家園A座第貳層(2)單元(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磋商時間: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
十一、磋商地點:和平縣陽明鎮平安大道南側平安家園A座第貳層(2)單元(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二、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磋商須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次磋商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屆時請參與磋商的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權代表務必出席磋商會(攜帶身份證原件以備查核)。
十四、本次招標項目公告等相關信息在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或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laoshihr.com/)媒體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標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如有任何疑問請以書面、傳真或電郵形式至采購代理機構釋疑。
十五、購買了磋商文件,而不參加磋商的響應供應商,請至少在開標前1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采購,未予書面通知的單位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磋商的資格。
十六、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1.采購人: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謝小姐 聯系電話:0762-5686801
地址: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新社角前
2.采購代理機構: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余小姐 聯系電話:0762-5887933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大觀南路26號C205A
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