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法院審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隱患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受和平縣人民法院的委托,擬對和平縣人民法院審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隱患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 :ZCXMHP2024CG0701
二、采購項目名稱:和平縣人民法院審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隱患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79057.48元
四、采購數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1、(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六、合格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聲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聲明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聲明函);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3.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沒有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規定條件供應商,提供兩個網站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頁面打印件或截圖;(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報價) 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 2024年7月11日至 2024 年7月15日期間(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到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購買報名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每套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購買談判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與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如是法定代表人報名,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備注:
1.以上報名資料用A4紙復印按序號裝訂成冊,每頁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
2.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提交的證件資料的核對,不代表其投標資格的確認。供應商的資格最終以談判小組根據其報價文件中提交的相關資料作出的評審結論為準。
八、提交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7月18日15時00分。當天上午14:30時開始受理報價文件遞交,逾期概不受理)。
九、提交談判文件地點:和平縣陽明鎮平安大道南側平安家園A座第貳層(2)單元開標室(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談判時間:2024年7月18日15時00分。
十一、談判地點:和平縣陽明鎮平安大道南側平安家園A座第貳層(2)單元開標室(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二、本次招標項目公告等相關信息在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或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laoshihr.com/)媒體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標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如有任何疑問請以書面、傳真或電郵形式至采購代理機構釋疑。
十三、聯系事項
采購代理機構: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地址:和平縣陽明鎮平安大道南側平安家園A座第貳層(2)單元
聯系人:余小姐 聯系電話:0762-5887933
采購人:和平縣人民法院
地址: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福和大道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18024880091
發 布 人:中潮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發布時間:2024年7月11日